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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铺面转让合同书【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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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铺面转让合同书(精选3篇)

私人铺面转让合同书 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所经营的铺面转让给乙方经营所有,现就相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该铺面位于 区 路/街 号商铺,甲方同意将经营权、商铺租赁权、商铺装修一并转让给乙方经营所有。

二、及他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具体项目和品名以甲乙双方交接清点明细表所列为准。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字号名称变更。

四、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转让事项,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一次性转让费和房租押金人民币为。甲方同意给乙方暂留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以担保甲方在经营期间无拖欠水电费,税费等争议事项,如转让后 天内无出现上述争议事项,乙方应在转让后 天内退回此押金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交接时,甲方应将 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纳税证照、消防等有关经营手续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六、甲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受,以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及本协议生效之日为分界点,双方不得有任何争议。

七、 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照、消防等经营手续一并转让乙方使用。

八、甲方同意与商铺出租方终止原有租赁商铺合同,由乙方重新与商铺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九、乙方保证在其经营期间,无以 名义对外借款以及抵押该 等事项,如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甲方任何时间不得干涉乙方将受让的商铺转让给第三者。

十一、甲乙双方其它事项无争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约束力。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铺面转让合同书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铺面转让合同范本: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铺面转让合同范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私人铺面转让合同书 篇3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为甲方通过 公司租赁的店铺,租赁期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 公司约定不得私下转让,因此,在上述租赁期(即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中,乙方需要以甲方名义进行经营。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在上述期间代替甲方向 公司履行该租赁合同,交纳正常经营所需交纳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乙方需在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费用仅为店铺转让费,不包含店铺月租、水电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与 公司店铺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当于合同到期日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 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无法以乙方名义进行租赁,乙方接受以甲方名义进行续签。

第五条 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乙方无法与 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者以甲方名义续签,甲方需要赔偿乙方3万元违约金,如果是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续签,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第六条 店铺交由乙方经营后,由乙方经营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第八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店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按印后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__________(签字、捺印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捺印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