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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会议纪要范文(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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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会议纪要范文(精选3篇)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范文 篇1

会议时间:x年10月13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2时间:x年7月4日

召开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锦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3人,参加表决的委员2人,委员贾文军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委托华信信托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开展信托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会议同意将上述审议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范文 篇2

20xx年9月11日上午,吴晋生副书记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xx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总结回顾了我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事宜。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办、国办《规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发办【20xx】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2号)精神。会议认为,应认真贯彻落实以上文件及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总结回顾我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审计处万才新处长关于近年来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介绍,并回顾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历史和发展。会议认为,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正在完善和强化,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今后要进一步深入推进。

三、研究部署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会议听取了组织部覃红部长关于教育部对学校校长换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以及组织部对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会议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而且必要,是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学校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经济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经过讨论,会议就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接受审计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中办、国办《规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明确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审计对象为:

⑴学校机关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⑵院(系、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⑶直属、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⑷学校经营性单位及控股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

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含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后转正的和经营型单位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领导干部),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内容为:

⑴本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⑵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⑶本单位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⑷领导干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⑸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⑹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4、关于审计工作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复杂且专业性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学校审计部门审计、委托中介组织审计和学校审计部门聘请专家组成审计组联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

5、关于审计时效

学校进行领导干部个别调整时,应在一个月之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学校集中进行领导干部调整时,应在一个学期之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关于审计结果运用

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具体措施;加强审计意见落实的监督工作。

7、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每年年初,研究部署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年终,总结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与会人员:

校党委副书记、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长吴晋生。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部长覃红,人事处长任友洲,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长林更茂,审计处长万才新,财务处长吴俊文,校工会主席周东明。

审计处副处长黄福众,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成员列席了会议。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范文 篇3

20xx年xx月xx日,局长陈孝定主持召开分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等1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区国土局征询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

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三斗坪镇园艺村土地壹宗,宗地面积725.57 m2,地号:,属出让土地,原用途为批发零售,现拟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住宅。

会议研究,按照区政府批示意见,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意按商业、住宅办理变更。

二、小溪塔街办申请福源老年公寓选址意见

会议研究,拟选址位置位于区气象局旁路边的边坡上,用地狭小、高差较大,基础设施不完善,且有部分用地为规划的城市道路用地,不具备建设条件,建议另行选址。

三、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钓鱼山一号规划方案调整

因地块西侧道路标高改变,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钓鱼山一号规划方案调整,拟调整内容包括增加地下停车位、减少地上停车位,增设配电房,减小商业建筑面积等。

会议研究,该调整方案已经规划咨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关于夷陵区姜家湾党群服务中心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适当调整外立面色彩,完善设计方案后按程序报批。

五、关于小溪塔高中北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简化设计方案后按临时建设报批。

六、关于喜旺牛奶项目围墙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按设计方案施工。

七、关于姜家湾西路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该道路设计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八、关于黄金卡居委会王善生、金玉斌、赵祖华、谭振玉、刘梓毅申请原址维修住房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王善生、金玉斌、赵祖华、谭振玉、刘梓毅维修住房,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维修回复意见。

九、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大连路及东方大道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会议研究,由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会签同意后按验收管线实测定位图补办。

十、湖北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半岛城邦项目商铺A(南段)咖啡厅建筑定位,具体为咖啡厅西面轴线外扩1.5米

会议研究,因为原定位尺寸及面积不准确而进行微调,同意变更。

十一、湖北萧氏茶业股份有限公司1到5职工宿舍、中央地下车库、科研中心项目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科研中心项目超出审批1层,超建部分为一区19层部分和二区19层整层,区城建管理大队已按规定没收其违法建筑面积约1063.72平方米,移交给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中央地下车库项目较审批少建1层,规划方案中设置的车位共563个,现经市测绘大队实测车位为432个,该公司承诺在项目二期建设时,补齐剩余131个车位。上述情况已在项目现场及住建局网站公示,现公示期满,经业务会通过,同意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二、夷陵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大厦及副楼项目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会议研究,同意按实测面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三、宜昌天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整梅岭一号123商住楼(高层)4到11号商铺分割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已竣工并办理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原审批方案,拟调整的部分(附图红线所示)与原审批方案中载明的使用性质(商业)一致。

会议研究,同意按附图红线所示调整方案对该商业部分按实体墙进行分割,1、2号商业分别为一个整体单元,3号商业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两层),4号商业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两层)。外立面、建筑面积及使用性质均不发生变化。

十四、湖北至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夷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8楼社区服务用房位置变更

夷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经区规划委员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用地面积32332.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506.15平方米,其中A区(商业开发,4到8楼)建筑面积25765.65平方米、B区(公租房建设为主,1到3楼、9到11楼)建筑面积60740.50平方米。

8楼位于A区,原审批到1层(整层)使用性质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36.34平方米;1到6层使用性质为普通住宅。11楼位于B区,原审批到1层使用性质为职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936.62平方米;1到6层使用性质为职工宿舍。依据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20xx年12月出具的该项目《规划报建方案咨询论证报告》,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该项目仅需设置不小于9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治安联防站与社区用房),而实际审批社区文化、卫生、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为1231.09平方米(3楼794.75平方米,8楼436.34平方米),超过规定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鉴于企业服务中心是完善和构建夷陵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和发展平台的重点项目,也是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公益性项目,且A、B区作为一个整体未单独计算配置公建配套设施,小区竣工后也将作为一个小区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和服务,经局业务会讨论,同意将原设置于8楼到1层的社区服务用房依法公示无异议后等面积调整至11楼到1层,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办理。